经自主申报,阳光学院跨境电商学院学院团委审核评选,于2026年4月15日确定跨境电商学院等集体、个人为申报对象,根据我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 2025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相关规定,现公示如下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,即4月15日-4月19日,凡对上述集体、个人确定为本次五四表彰申报对象有意见者,请于4月19日12:00前以书面形式向跨境电商学院团委反馈或联系辅导员反馈。
地址:阳光学院博文楼410办公室
联系方式:王志坤 邮箱:3301756724@qq.com
共青团阳光学院跨境电商学院委员会
2026年4月15日